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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对人类史的贡献

今天看到一篇文章,有的观点很新,值得我们思考。


《自由活在每个人的心底》

  格莱斯尔

  Samuel Johnson(1709-1784)有一名言"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"。当然,他这里说的"爱国主义"指的不是一个公民对祖国的赤诚无私的热爱,而是当政者历来惯用的、那种名为爱国实为己利的"爱国主义"。这种牌子的"爱国主义"我们已屡见不鲜。比如有人,常常裹着美国国旗为外衣,却无时不在诋毁我们的国旗所代表的真正价值。

  还有另一种爱国主义,它从不谟拜国旗,却始终如一地效忠于我们国旗所代表的两个伟大原则:民主和自由。

  ◆ 美国:个人至上,而不是多数至上

  人们今天常常将民主和自由作为同义词使用,其实它们不仅不同义,相互间还有不可避免的内在冲突。民主指的是人民对有关民生的决定应该有发言权。他们应该有权在公平选举中,投票选举公共官员,挑选政府和以多数原则通过政治决定。

  而自由,指的是即使在一个民主社会中,也不是什么都可以由多数决定的。人有生来就有的权利,有即使是多数人都不能剥夺的权利。比如,我们国家白人比黑人多,但这并不意味着白人就可以剥夺黑人的投票权。政坛上大多是男人,但是不是因此妇女就应该是二等公民呢?有的宗教比其他的有更多的信徒,但是不是就可以逼迫其他的教徒改变信仰呢?

  过去,追求自由往往意味着与国王或皇帝的抗争。美国建国后,自由的含义第一次包括了对民主权力的法定限制。《民权法案》说的就是,即使民主也不能是法力无边的。在它划定的禁区之中,个人至上,而不是多数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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